西安市物价局通知明确,鉴于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实际情况,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收费不再实行备案管理。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资格的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教学活动时,可以收取培训费用,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培训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并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实行学时制收费方式,自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
此外,西安市物价局还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报名收费的醒目位置公示培训的科目、学时、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员如遇违规收费,可拨打举报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