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流程:
第一步: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第二步:核对考生身份(指纹验证、图像对比);
第三步: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第四步:第一次考试不合格者,现场补考一次;
第五步:考生考试实时图像与资料图像比对;
第六步:打印考试成绩单;
理论考试说明:
一、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中止本科目考试,本科目成绩作废,重新预约考试:
1、携带学习资料进入考场;
2、接听手机、查看传呼机的;
3、扰乱考试场内秩序的;
4、大声喧哗,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
二、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注销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档案):
1、翻看传、带资料或书籍的;
2、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的;
3、指点他人考试的;
4、教练员或其他人员在场外指导的;
5、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