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学车期间不能实行处罚
酒后驾驶?
新交规只能处罚持证驾驶员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中梁山大队查获一起酒驾,驾驶员是一名还在驾照学习期的学员,一旁的教练说没有察觉学员喝过酒。警方有些难办,新交规中尚未对驾校学员酒后驾驶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昨日,来自警方的消息表明,他们正在与运管部门商议如何具体处罚。
那么,驾校学员在驾车学习中,都有哪些禁忌?
重庆晚报记者 黄河 实习生 王月梅 摄影报道
学员酒后驾车
21日晚上8时许,中梁山大队在中梁山田坝查酒驾。
晚上9时30分左右,一辆桑塔纳教练车被民警拦下。开车的是一名中年男学员,坐在一旁陪同的教练告诉民警:“我们到九江大道练车。”九江大道是规定的学车路段。
“你是不是喝了酒的?”靠近驾驶室的民警蒋欢隐约闻到男学员有一股淡淡酒味。“没有。”男学员一开口,飘出酒味。
随后,男学员两次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分别为36mg/100ml和3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男学员叫周某,合川区人,今年42岁。周某被民警带回接受调查。
警方笔录中写到,当晚,周某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下一杯白酒,饭后休息片刻,他找到自己学车的重庆市路正驾校教练苏某,称要练车。被查获时,周某已经开车约两公里,一路由苏某陪同指导。
周某告诉民警,自己处于学习阶段,不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并且喝得很少。
教练不知酒驾
昨天,记者联系上路正驾校教练苏某。苏某证实当晚情况,他回忆:“他来找我已是晚上,学员要求打卡练车,我是正常工作,看不清对方脸色,而且我有鼻炎,根本没闻到酒味,才让他上路。”
周某这是第二次到驾校报名考试,第一次由于在路考时5次未过关,所以报名再考。
“我当了多年教练,从没遇见学员酒后开车,我们驾校手册也严令制止。”苏某说,要是知道学员饮酒,不会同意上路。
处罚难找依据
按照相关规定,像周某这样的学员驾驶教练车必须由教练陪同,出现违法行为都由旁边的教练承担。也就是说,周某此次酒驾应该由教练苏某埋单。
警方经过调查认为,苏某的确对周某的喝酒行为不知情,如果对苏某进行处罚,不合符人性化执法。
如果处罚周某,两种结果暂时都行不通———
一种是无证驾驶,但他驾车时旁边有教练,属于学车时期,不能处罚。
第二种是酒驾,但去年1月1日施行的新交规规定,对酒后驾驶行为的处罚,是针对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所以这也行不通。
目前,九龙坡区警方已联合运管部门商议,尽快对周某作出相应处罚。
记者从路正驾校获悉,驾校已对周某停课,等候警方处理结果。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轩正律师事务所周永强律师强调,如果学员是醉酒驾驶,那么,身为驾校教练明知学员醉酒驾车不加以阻止,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驾校学员这些行为不能有
学车时,驾校学员哪些行为是禁忌?
市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学车过程中,学员不能穿高跟鞋、拖鞋,不能打赤膊,开车时不能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此外,学员吃过镇静剂、安眠药、容易让人打瞌睡的感冒药,也不能上车。
主城核心区域教练车限行
昨天,市交巡警总队再次通过重庆晚报强调,为规范教练车通行秩序,警方对教练车实施限行,3月1日公示到期,届时如果违反通告,将扣3分、罚款100元。
每天7时30分至晚上7时,禁止教练车在主城这些核心区域路段通行:
(一)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五大商圈核心区域。(二)鹅公岩大桥-海峡路-四海大道-海棠溪路口-南滨路-长江大桥-长滨路-朝天门-嘉滨路-黄花园大桥-渝鲁大道-新溉大道-新牌坊立交-新南路-新南路路口-龙华大道-松牌路-红石路-石门大桥-汉渝路-沙杨路-杨公桥-天陈路-天星桥-天马路-石小路-经纬大道-二郎立交-陈家坪-石杨路-袁茄路-水碾-荒沟-西郊路-杨家坪环道-直港大道-九滨路-鹅公岩大桥圈内的所有道路和桥梁。(三)机场路、千厮门大桥、东水门大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