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我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守驾驶操作流程……”昨日,沈阳公安交管部门在沈阳交通经济汽校召开了“深入推进新驾驶人领证宣誓工作现场会议”。会前,刚刚通过了科目三的学员们进行了宣誓仪式。
据了解,按照公安部第123号令要求,对新申领驾驶证的驾驶人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沈阳公安交警根据要求即日起开展发放《新驾驶人宣誓手册》、建立回执制度、完善台账检查机制等工作。未经宣誓的学员不予发放驾驶证,而未按规定执行宣誓程序的驾校将会受到处罚。
交警部门建立新驾驶人宣誓台账
记者在现场看到,每位学员人手发放一册《新驾驶人宣誓手册》,上面有一页“机动车驾驶人领证宣誓誓词”,并附有一式两份的回执单。在学员宣誓的大厅墙上,悬挂着宣誓誓词,学员们在驾校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大声宣读誓词。
据沈阳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交警部门严格规范了全市驾驶人学校工作流程,使其督促每名学员认真学习其中安全常识,熟记新驾驶人领证宣誓誓词,驾驶人学校按照要求设置专门驾驶人宣誓室,并摆设制式统一的誓词展板、展台、宣传挂图,同时将一式两份的宣誓回执单留存归档,建立新驾驶人宣誓台账。沈阳公安交管部门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核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规范。
未宣誓学员不能领取驾驶证
沈阳公安交管部门对沈城驾驶人培训学校提出明确要求,所有驾驶人学校要在学员通过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后,认真组织每位学员观看一次交通安全警示片、参与一次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参加一次新驾驶人领证宣誓仪式,并准确填写宣誓回执单,再将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成绩单与宣誓回执单一并送往交警支队驾管分所,作为领取驾驶证的凭据,以约束新驾驶人主动参加宣誓仪式。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以检查台账、电话回访学员的方式,对全市驾校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新驾驶人宣誓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走过场、摆样子、落实工作流于形式的驾校将在全行业内通报批评,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将停止其一切考试业务,并会同交通部门给予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