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开远光灯的危害不亚于“醉驾”

2014年12月20日  来源:交通安全周刊
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曾经只有某品牌车远光功能才使用的氙灯,如今被大多数汽车所使用。一到夜间,只要你行走在公路上,就会被一道道炫人眼目的灯光所笼罩。于是,在那一瞬间,你分不清方向,交通事故随时可能降临。
1月2日21时,一辆黑色捷达轿车行驶在一段没有隔离带的路段上。这时对面驶来一辆品牌不详的高级轿车,远远便打开泛着蓝白光线的远光灯。捷达轿车司机被强烈的远光灯晃了一下,出现了短暂的盲区,导致他一时判断不清楚路况,加上雪后路滑等因素,车子发生侧滑,最后撞到右边的电线杆上,车辆右边严重受损变形。值班巡逻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将遇险驾乘人员救出。
在这个事件中,滥用远光灯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这也是多数驾驶人或行路人经常遇到的情况。夜晚在交通流量很大的道路上,不少车辆都使用远光灯,这些车辆的远光灯射出的两道光柱,照得人头晕眼花,除了视觉暂留造成的光影,根本无法看清前面的道路。滥用远光灯对交通安全和行车秩序构成不小的威胁,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具体包括,一是瞬间致盲,视觉受影响的驾驶人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二是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夜晚视线不好,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三是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的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驾驶人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有可能进行错误的操作。
当前在网络上,乱开远光灯、用氙气灯打远光已经成为最不受欢迎的开车陋习,许多网友甚至以“鄙视”、“罪过”这些词来形容,不少网友还大力呼吁相关部门加大对乱开远光灯的监督和惩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两车相会,150米以外必须关掉远光灯,改用近光灯。乱开远光灯的危害不亚于醉酒驾驶,整治夜间乱用远光灯,刻不容缓。
杜绝远光灯滥用现象,关键是要加强公民教育,提升个人素质。主要方式是加大对驾校学员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的教育,将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作为夜考的必考内容,让广大初学的驾驶人真正懂得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以及违法使用远光灯的危害,可以在各大电视台播放关于远光灯的公益广告宣传片;在晚间的广播电台里播出温馨提示,提示夜间行车的驾驶人注意正确使用远光灯。同时,制作一批精美的小车饰和车贴,上面标注关于正确使用远光灯的温馨提示;印刷一批宣传单,通俗简要地介绍正确使用远光灯的方法和违法使用远光灯的危害。在主要路口安装LED显示屏,既可以滚动播出路况,还可以作为一个路面的交通安全宣传牌,夜间就以宣传拒绝酒驾和正确使用远光灯为主。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远光灯查处中取证非常困难,加大了查处该类违法行为的难度。截至目前,尚未听说有因为乱用远光灯而被处罚的司机,这也是这一问题屡禁不止的原因。所以,在强化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使用重典治理仍不可缺少。有关部门对滥用远光灯应从重处罚,建议交管部门在查酒驾基础上,增加对夜间车辆正确使用灯光的设卡排查和纠正。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电子警察设备里增加抓拍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行为。还应对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采取摄像取证的抄告方式,对违法率较高的单位下令整改,对滥用远光灯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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