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里的现身说法

2014年12月11日  来源:驾校中国

 

 

   12月8日,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首次将巡回法庭搬到该市沁阳驾校,对一起醉驾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该市多家驾校百余名教练及学员参加了旁听。

    2014年7月9日0时许,被告人靳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沁阳市建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建设路与和巷交叉口时,同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经检测,被告人靳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70.8mg/100ml。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当场作出判决:被告人靳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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