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10日电(吴晓琴)记者从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北京11月3日至11月12日期间每天3时至24时,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和进京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同时,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各级公车停驶70%,土方、渣土车全天禁行,外省市小汽车工作日早晚高峰禁止驶入五环(含五环路)。
市政府10月9日发布了《关于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对本市机动车和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11月3日至11月12日期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机动车全天停驶70%。
通告显示,每天3时至24时,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通告要求,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及悬挂试验车号牌的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办理相关证件后按规定行驶。
货运机动车和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京B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怀柔主城区以内道路行驶。京B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每天6时至24时,货运机动车和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零时至6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市政府10月9日发布了《关于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对本市机动车和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11月3日至11月12日期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机动车全天停驶70%。
通告显示,每天3时至24时,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通告要求,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及悬挂试验车号牌的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办理相关证件后按规定行驶。
货运机动车和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京B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怀柔主城区以内道路行驶。京B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每天6时至24时,货运机动车和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零时至6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