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酒后驾驶处罚难倒警察

2014年08月25日  来源:优选驾校

警方笔录中写到,当晚,周某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下一杯白酒,饭后休息片刻,他找到自己学车的重庆市路正驾校教练苏某,称要练车。被查获时,周某已经开车约两公里,一路由苏某陪同指导。

周某告诉民警,自己处于学习阶段,不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并且喝得很少。

教练不知酒驾

昨天,记者联系上路正驾校教练苏某。苏某证实当晚情况,他回忆:“他来找我已是晚上,学员要求打卡练车,我是正常工作,看不清对方脸色,而且我有鼻炎,根本没闻到酒味,才让他上路。”

周某这是第二次到驾校报名考试,第一次由于在路考时5次未过关,所以报名再考。

“我当了多年教练,从没遇见学员酒后开车,我们驾校手册也严令制止。”苏某说,要是知道学员饮酒,不会同意上路。

处罚难找依据

按照相关规定,像周某这样的学员驾驶教练车必须由教练陪同,出现违法行为都由旁边的教练承担。也就是说,周某此次酒驾应该由教练苏某埋单。

警方经过调查认为,苏某的确对周某的喝酒行为不知情,如果对苏某进行处罚,不合符人性化执法。

如果处罚周某,两种结果暂时都行不通———

一种是无证驾驶,但他驾车时旁边有教练,属于学车时期,不能处罚。

第二种是酒驾,但去年1月1日施行的新交规规定,对酒后驾驶行为的处罚,是针对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所以这也行不通。

目前,九龙坡区警方已联合运管部门商议,尽快对周某作出相应处罚。

记者从路正驾校获悉,驾校已对周某停课,等候警方处理结果。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轩正律师事务所周永强律师强调,如果学员是醉酒驾驶,那么,身为驾校教练明知学员醉酒驾车不加以阻止,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驾校学员这些行为不能有

学车时,驾校学员哪些行为是禁忌?

市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学车过程中,学员不能穿高跟鞋、拖鞋,不能打赤膊,开车时不能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此外,学员吃过镇静剂、安眠药、容易让人打瞌睡的感冒药,也不能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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