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天津、浏阳开始实施“计时培训”模式!

2017年12月04日  来源:天津运管处、浏阳交通

“先学后付、计时培训”这种全新的驾培服务模式将从根本上改变以往驾校在驾驶培训中的主导地位,强化了学员在学驾过程中的自主权,从而杜绝驾驶培训机构“捆绑”侵犯学员合法权益的现象。

学员在报名时必须与驾校签订《培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少部分的报名服务费,索要学员学车卡(此卡是学员学车身份的标识,便于学员更好地维权和相关部门监管驾培机构与教练员的执教行为)。进入科目二、科目三,学员可根据需要预购买课时,按照“计时培训、按课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方式自主选择教练员,并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自主选择培训时段和培训科目。在完成当次预约培训课程后,学员在教练车终端设备上进行课时确认,并完成先学后付费的支付。当次课程学习结束后,学员还可以对驾校、教练员培训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天津

湖南浏阳

关于贯彻执行驾培机构打卡计时培训服务模式的通告

浏阳市各驾培机构,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不断提升驾培机构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学员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交办办〔20163号)、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服务模式改革的通知》(湘运管驾培发〔201661号)和《浏阳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关于印发<浏阳市驾培机构计时计费培训服务模式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浏运管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驾培行业实际,现就贯彻执行驾培机构打卡计时培训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7121日起全市所有驾培机构全面实施打卡计时培训。

二、实施对象

1、新注册学员;

2、未通过科目二考试的学员(已通过科目二的学员除外)。

三、工作要求

各驾培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改革主体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要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与计时计程培训管理结合起来贯彻落实,积极强化推进打卡计时培训工作。我所驾培管理科将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狠抓任务落实,对于不按时启用打卡计时培训工作的驾培机构,我所将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停办一切新增业务;拒不改正或整改期满后经查仍未改正的,一律抄告上级主管部门或考试部门停止招生,直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学车温馨提示

随着驾培服务模式改革不断深入,驾培行业将适时推出“计时计程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全新服务模式,在此提醒各驾培学员:

1、在报名学驾时,与驾培机构签订正式的培训合同,索要学员学车卡(此卡为学员学车身份的标识,便于学员更好地维权和相关部门监管驾培机构与教练员的执教行为);

2、拒绝接受教练员的“索、拿、卡、要”和乱收费行为;

3、鼓励学员选择多种学驾服务模式,方便学车。

行业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85519

物价举报电话:123580731-83612358

消费者权益保护举报电话:12315

浏阳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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